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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没有干部编制“杨青天”可能要下岗

1998-07-30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被消费者誉为“杨青天”的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杨剑昌,面临即将下岗的命运。

27日下午,罗湖区消委会有关领导对杨剑昌说,根据市里的有关规定,没有干部编制的职工要分流。现在深圳市工商局下设一间市场物业管理股份公司,让杨剑昌去这家公司工作,前提是交3万元风险抵押金,交不出钱来就要自谋职业。

杨剑昌对记者说,有关领导不是不清楚他家的实际情况:2500元左右的工资奖金要养下岗两年找不到工作的妻子、两个儿子和老母亲。现在杨剑昌家中的存折上只有3000多元,是准备8月底给两个孩子交学费的。杨剑昌说不知到哪里去找这3万元。

其实,清贫的杨剑昌不是没有钱,但他几乎把得到的奖励全都捐给社会了。他把获得的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最高奖——“保护消费者杯”所得奖金1万元,全部捐给了希望工程。他曾因举报某公司偷漏税有功获奖金2.8万元,他把其中2万元捐给了华东水灾灾民。至于平时的零星捐献就更多了。

杨剑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他不明白自己为何迟迟不能转为干部。去年,杨曾参加深圳市机关中职工转干部考试,120分及格,杨考了169.5分。按有关规定,在机关工作满8年、考试合格可转为干部,得到市区一级的表彰者可破格。杨剑昌虽不满8年,但得过全国性表彰多次,市区一级的表彰就更多了,但在转干问题上就是久拖不决。不仅如此,连1996年罗湖区消委会有两名职工正式定编的指标都没有杨剑昌的份。直到现在,杨虽然承担了罗湖区消委会的大量工作,但他一直不是消委会的正式在编职工。罗湖区消委会有4名工作人员没有干部编制,而被要求分流下岗的只有杨剑昌。

罗湖区消委会一位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说,这次分流是市工商局根据有关文件做出的决定。杨剑昌在罗湖消委会工作的4年中做了大量的工作,我们也想留住他,但有关规定还是不能违反。

摘自《羊城晚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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